【醫療】波蘭的準醫師

最近看到一篇文章『平心看波蘭醫學院』,

轉載自蘋果日報,作者為黃達夫(和信醫院院長)

http://tinyurl.com/d5oa7k



黃達夫是自美學成歸國的醫學理想派大老,

主張用醫療品質來經營和信醫院還很神奇的轉虧為盈!(頗成功的經驗)

但正義使者的標籤不保證說出來的話都是對的。

仔細看看當中言論,

再想想台灣多少人看過他的學歷資歷後就將之奉為聖人語錄,

著實捏把冷汗...





先介紹一下波蘭醫學生:

這是一群在台灣考不上醫學系的考生,

自從2004年波蘭加入歐盟後突然對醫學產生莫大熱情(04年以前只有個位數學生,04年後爆增數百位),

在雄厚銀彈支援下(自備款五六百萬),

經過了一個『他媽的超級智障』入學測驗後(待會可以參考九把刀文章裡轉貼題庫,超好笑!),拎著行李與夢想便輕易跳過聯考大關 直達醫學系。



聯考本身肯定無法斷言人的能力好壞,,

但對於廣大莘莘學子而言卻是個眼前相對最公平的篩選機制,

透過這個相對公平的篩選機制進入醫學系,

每人僅有十幾萬分之一千三的勝率...(假設大家考運一樣好)

反觀,波蘭錄取率:100%!!(有點像是競標,出價高者自然得標)

這樣的『成醫捷徑』雖然合法但明顯投機,

鑽花錢買學位的法律漏洞,

再回台灣大聲嚷嚷他們也是經過重重考驗取得考試資格(結果國考通過率只有正統台灣醫

學生的不到一半)。



重申,這樣的途徑合法但不合理,

對於醫師、十萬考生及其父母和人人都有機會當的病人來說都 不合理,

不合理卻合法,表示法律必不周詳,

不周詳的法律當然得改,

改也得改得大家心服口服,(目標應該是讓最多數人得利)

比較適宜的方式我想還是既往不咎(法律三審通過前已經就讀者不適用,所謂信賴保護原則),

然後在外國醫學生來台考醫師執照前增設『資格考』 作為考試資格依據。



資格考的用意不在於將外國醫學生來台行醫一途腰斬,

而是有效的管理台灣醫師人數成長並兼顧醫學世界村概念,

幾年前台灣醫師與照顧人口比例已經低於世界平均值,

醫師變成要以量取勝搶病人才有飯吃,

缺乏管控還放任掏錢買學歷 將直接犧牲醫療品質...

(被拖垮的醫師水準以及不合理的過低薪資讓往後幾年醫學系成了沒人要讀得冷門科

== 最後下場是台灣醫生將不再由成績最優秀者取代,好處壞處可以想見)





悲哀的是原本應如臨大敵的醫界,

同時醫院間竟然還在互相角力(馬偕天殺的竟然去爭取增設醫學系,然後砍掉慈濟名

額),

以及院校間嘗試立法廢除中醫系(雙主修西醫)和學士後醫學系(被瞧不起,認為是後段

班硬補習上的),

種種可恥的無聊行為就為了分蝕那既有的1300個醫學系名額,

忘了正有一群花錢買到應考資格的波波們一旁虎視眈眈...





(本照片為正統台灣出生醫師群,相當熱血!)




黃達夫文中主張台灣醫學生無法以開闊心胸迎接外國來的朋友,(以為是聯誼)

還強調應該加強醫學生文化素養,(餓死之前要多念幾首詩來充飢)

完全是典型上位者不知民間疾苦的清高言論。



根據這種說法,

我們可以將黃達夫當年辛苦赴美求學的歷程,

最後政府開放只要有五百萬就可以獲得一模一樣學歷經歷證明 那院長將作何感想?

然後跟他解釋我們要實施這樣的買學歷政策至少十年,

才有足夠樣本數判斷是否因此培養出來的人能力比較差?



人類的智慧可貴之處就在於能站在經驗巨人的肩膀上看見未來,

可以預期的錯誤就該避免,

而非讓全民及整個醫療體系以實驗性質方式走上冤枉路。





最後附上一篇圖文並茂的精彩評論,

作者:九把刀。



http://funp.com/blogs/info.php?blog_id=2544#p=946773

留言

  1. 來補一下我的意見



    法律部分增設資格考試

    按通說以生效時點為判斷標準

    本身沒有溯及既往的問題

    除非是已經在當醫師的那一群

    合先敘明



    唯一可以主張的是依信賴保護原則例外回溯

    但信賴保護原則按釋字525 605

    必須具有值得保護之信賴利益

    也就是受規範對象已在法規施行而產生信賴基礎之存續期間內

    對於構成信賴要件之事實有客觀上具體之表現外

    還必須該信賴利益具有值得保護之特質

    其判準解釋上並不能排除平等與比例原則的適用



    專業證照考試屬於工作權保障之一環

    屬職業選擇的主觀條件限制

    且其所侵害之公益為國民健康 茲事體大

    解釋上以中度或嚴格審查標準為宜

    縱使採取較寬鬆之中度審查標準

    是該保護之公益必須屬重要公益

    且其手段與公益間必須具備實質關聯

    國外醫學生們的工作權顯然無法通過重要公益的考量

    因此 不應認其具有值得保護之信賴利益

    自然也不應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



    簡單來說我認為這個主張本身並沒有這麼正當

    若是法律已成文明定

    違憲審查應該是不會贏的

    不要這麼快放棄這部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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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能說是他們擺明欺負拉...

    你想嘛 連大法官們都時常會有不同意見了...

    也可能他個人覺得這個主張百分之百正當...



    我只能說他並不是堅若磐石的主張

    即便可以適用 也不一定就非要用過渡條款的方式進行

    而且法學是會一直不斷演進的

    n久以前考過律師的人也不見得就可以跟上新的概念...



    倒是我個人覺得

    一直搬信賴保護原則出來又不解釋

    是法律人的怠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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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歐...另外再補一個我個人意見

    我覺得讓他們可以考醫師職照

    只是要多考一個資格考

    本身已經是有信賴保護適用下的措施了



    不然乾脆規定他們不可以考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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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覺得很難跟你這樣講清楚耶...

    那就下次見面再跟你講好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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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與幾個朋友聊過,

    他們都有親身接觸或熟識的朋友(學長姊)就是來自波蘭,

    也都考到醫師執照,工作中。



    R2了動脈血不會抽,(還走內科,你可以去死)

    完全沒有基本醫學概念,

    每年換一家醫院training(因為醫院不續聘)...



    這些該死的狗屎事情就這樣活生生上演,

    不用我們來證明波蘭醫學生比較爛,

    反而是來自低門檻無鑑別度學籍的波蘭醫師

    需要對全國大眾提出他們能力真的沒有比較差的證據。



    台灣醫師養成乃是透過二階段篩選,

    跳過了大學聯考一關,(有錢使鬼推磨)

    連辛苦的實習也一併省略,(擺明就是不想學)

    通過難度較低的醫師執照考不能肯定他們的醫學實力,(何況還要經過多年惡補)

    只能說他們眼光夠利,銀彈飽足。

    有個兩全其美方法,

    既然這群波蘭國際班的醫學生和家長們認為自己小孩能力強過台灣醫師,

    也不認同花五百萬得到波蘭醫學系學歷有啥不對之處,

    那就讓他們考一個波蘭在台醫師執照,

    然後組成自體醫療保險體系,(六七百人夠開一間shit medical center)

    再規定這些家長和支持者只能在那邊納保就醫(包括黃達夫, of course)!



    這個study花個十年蒐集兩萬個case應該會是個相當優質randomized control

    trial

    如果mortality沒有比較高,病人預後與存活期也都比較好,

    這才是個真正能說服醫界與大眾的強力證據,

    不只是耍耍嘴皮幹嘴泡而已。





    我賭一個月薪水 黃達夫不敢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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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今天有看到你

    531

    好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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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你離題了,老兄

    重點是波蘭學歷

    扯東扯西扯什麼馬偕,中醫雙主修,學士後醫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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